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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任妻子
一九三六年歲暮,海明威在西礁島「邋遢喬酒吧」(Sloppy
Joe Bar)邂逅瑪莎•葛爾宏(Martha Gellhorn 1908-1998),她是作家也是新聞記者,金髮、漂亮,有成就。海明威立刻被她深深吸引。翌年初春時節,她陪同海明威前往西班牙,目的是為了採訪內戰。這段期間,兩人的戀情發展至沸點。直到一九四○年底,海明威終於和第二任妻子寶琳離婚,兩人結為夫婦。
然而,葛爾宏不是那種願意全心為男人而活的女子,她有自己的想法,自己的事業。這兩人的關係從一開始就有了破綻,吵吵鬧鬧的結果,拖到一九四五年,兩人便各分東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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